一、招标条件
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公安通信系统已经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二、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江苏省徐州市。
2、工程规模: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北起新台子河站,途径市立一院、彭城广场、徐州师范大学、淮海战役烈士纪念园、中国矿业大学、汽车南站、市政府,止于京沪高铁以西的新区东站。线路长约24.8km,设站20座,全部为地下站。在线路起点茅夹铁路以南、华润路以西设新台子河停车场1处,与起点站新台子河站接轨;在徐州新区故黄河以东、京沪高铁以西、线路以北地块内设新区东车辆段与综合基地1 处,与一期终点新区东站接轨。
3、招标范围: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的公安通信系统(包括但不限于公安传输系统、公安计算机网络系统、公安电话系统、公安视频监视系统、公安无线覆盖系统、公安高清可视指挥系统、公安电源及接地系统等子系统)的供货、调试及集成服务。包括整个公安通信系统的设计联络计划(含方案优化设计)、进度控制、接口管理、工厂监造、设备出厂验收、设备到货管理、技术文件管理、安装调试管理、联调试运行、试运营、质保直至通过招标人最终验收等一系列系统集成工作。投标人应负责公安通信系统的设备材料、工具、仪器仪表、备品备件以及所需的附件、安装材料的采购,负责(但不限于)所供系统的产品设计、方案优化、设计联络、深化设计并配合设计方完成施工图、内外部接口协调、技术文件、工厂测试、出厂验收、包装、运输、仓储、交付、开箱验收、安装督导、调试、预验收、联调、试运行、竣工验收、试运营、质保期、最终验收、培训、售后服务以及备品备件的长期支持等一系列工作,同时投标人有义务在确保公安通信系统保质保量完成的同时,提供配合整个工程相应系统开通的服务,服从招标人的管理,直至通过招标人最终验收。具体内容详见用户需求书。
四、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分 壹 个标段。
五、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提供本次招标项目货物和服务的企业;本项目不接受非独立法人机构的投标;
2、投标人须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近5年内(2013年5月至今)至少有1个已开通(含试运营)的国内(不含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地铁公安通信系统集成或含公安通信系统的通信集成业绩(业绩至少包含公安传输系统、公安电源及接地系统、公安无线覆盖系统、公安视频监控系统中的三个系统,10个及以上车站,如该业绩是联合体合同,则投标人必须是联合体牵头方,以中标通知书、‚合同、ƒ用户证明或竣工验收报告为准。三者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时间以用户证明或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的,而不是其母公司、子公司或合作方的;
4、投标人拟选派的项目经理至少担任过1条已开通(含试运营)的国内(不含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地铁公安通信系统集成或含公安通信系统的通信集成项目(10个及以上车站)的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职务(以合同、‚用户证明或竣工验收报告为准,二者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具备通信与广电工程或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并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拟报同类产品在近5年内(2013年5月至今)无重大质量问题;
6、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
7、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8、投标人是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9、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10、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必须到企业住所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或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网站地址为:http://218.94.117.252:12301/),开具本单位有效期内无行贿犯罪证明(递交投标文件的日期需在证明有效期内);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投标;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六、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或银行保函(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出)。
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无需到公共资源中心换开收据,开标时只需提交投标保证金电汇回单复印件。法人基本账户未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的,需携带开户许可证原件至政务服务中心二楼F厅9号窗口备案(如不明确,请拨打9号窗口电话:67019076咨询),登记完成后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3、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 捌拾 万元。
开户行:江苏银行徐州新城区支行
账户号:60090188000127383
开户名: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并递交履约担保后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投标保证金利息计息日: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结束次日起,至中标公示结束之日止。
5、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有效期应在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内。
6、投标人在办理投标保函时,应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行发起保函查询通知,查询通知中应注明保函编号、保函金额、受益人及申请人。
7、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在开标时将银行保函原件质押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并开具保函收据。如投标人未中标,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如投标人中标,在签订合同并递交履约担保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
8、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9、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按要求到账的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0、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七、获取招标文件及投标报名方法
1、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8年 5月 10 日至2018年 5 月 17 日。
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3、请投标人携带本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于2018年 5 月 10 日至2018年 5 月 17 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金山东路北侧徐州软件园C-11号楼1011室),凭本人二代身份证件原件及本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于2018年5月30日14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徐州市政务服务中心 230 开标室(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5号(市规划馆南侧)。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2、未获取招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评标办法
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十、其他: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媒体:a、徐州市公共资源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www.xzggzy.com.cn)、b、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c、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xzgdjt.com)。
十一、联系方式
1、招标人地址:江苏省徐州市镜泊西路汉风路交叉口吉田商务广场E栋406室。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516-83999306
2、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金山东路北侧徐州软件园C-11号楼1011室。
报名联系人:蒋百麒 联系电话:0516-83999306
招标项目联系人:温乔乔 联系电话:0516-85699499
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 5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