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的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控制中心综合开发地块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电梯工程已被徐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批准文号:徐发改备发〔2017〕4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工程电梯投标。
2.江苏四维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3.1工程地点:和平大道以北、汉源大道以西地块内
3.2工程规模:单项合同估算价239万元
3.3招标范围:为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控制中心综合开发地块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的无机房电梯7部。
包括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控制中心综合开发地块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电梯设备的设计(含系统设计、接口设计)、设计联络、制造、出厂检验、包装发货、运输、保险、交货、仓储、安装、测试、试验、完工测试、系统调试与试验、综合联调、安全评估、报审报验、开通、试运行、设备性能确认、人员培训、备品备件和专用仪器仪表及工具的提供、质量保证期内的系统缺陷的纠正和维护等的具体规定和要求。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
3.4要求工期:总工期 180 日历天。其中,自接到供货通知之日起 120 日历天货到现场,自货到现场验收合格之日起 60 日历天安装完毕。
3.5质量标准:合格。
4.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1个标段。
5.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5.1投标人应为生产企业或代理商,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投标人需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和服务的企业,不接受非独立法人机构的投标。
A、当投标人为电梯生产企业时:电梯生产企业的注册资金应大于2亿元人民币(含2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美元(按开标当天的中国银行的美元汇率计算),需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B、当投标人为代理商时:代理商的注册资金应大于200万元人民币(含200万元),须有电梯生产企业的唯一专项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品牌电梯生产企业的注册资金应大于2亿元人民币(含2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美元(按开标当天的中国银行的美元汇率计算)】;
C、同一品牌的电梯生产企业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2电梯生产企业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乘客电梯(A级且曳引式客梯V≥2.0m/s)副本,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A级副本。【如投标人为代理商,还应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B级(含)以上副本】。
5.3电梯生产企业必须拥有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系列认证证书、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系列认证证书、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5.4.1拟选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省辖市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电梯安装特殊作业资格证。
5.4.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5.4.3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平台中备案。
5.5投标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5.5.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5.5.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5.5.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5.5.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5.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5.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5.5.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5.5.8投标人自2015年4月1日(含)以来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5.6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7投标申请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资格审查前,必须到企业住所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院或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网站地址为:http://218.94.117.252:12301/),开具本单位有效期内无行贿犯罪证明(资格审查日期须在证明有效期内)。
5.8投标申请人应取得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a.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请查阅“诚信徐州”[网址:http://www.xuzhoucredit.gov.cn/cxxz/index.htm]“征信服务公司”专栏;b.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的时限为5个工作日,信用报告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c.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0516-83709981、0516-80800966)。
5.9以下技术参数允许正偏差不大于5%,不允许出现负偏差。
电梯 编号 |
电梯 名称 |
额定载重量(kg) |
额定速度 m/s |
停层 |
站数 |
提升 高度 |
井道 尺寸 |
轿厢尺寸 |
开门尺寸 |
数量 |
备注 |
5#楼 |
消防电梯 |
1000 |
2.0 |
-2~1 3~26 |
27 |
83.85 |
2050*2000 |
详电梯大样 |
900*2100 |
1 |
无机房 |
5#楼 |
担架电梯 无障碍电梯
|
1000 |
2.0 |
-2~1 3~26 |
27 |
84.30 |
2050*2250 |
详电梯大样 |
900*2100 |
1 |
无机房 |
5#楼 |
无障碍电梯 |
1000 |
1.0 |
1、2 |
2 |
4.5 |
2450*2050 |
详电梯大样 |
900*2100 |
1 |
无机房 |
6#楼 |
担架电梯 无障碍电梯
|
1000 |
1.75 |
-2~11 |
13 |
38.10 |
2050*2250 |
详电梯大样 |
900*2100 |
2 |
无机房 |
7#楼 |
消防电梯 |
1000 |
2.0 |
-2~26 |
28 |
81.15 |
2050*2000 |
详电梯大样 |
900*2100 |
1 |
无机房 |
7#楼 |
担架电梯 无障碍电梯
|
1000 |
2.0 |
-2~26 |
28 |
81.60 |
2050*2250 |
详电梯大样 |
900*2100 |
1 |
无机房 |
5.10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申请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6.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或银行保函(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开出)。
6.2 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电汇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电汇至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6.3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有效期应在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内。投标申请人在办理投标保函时,应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行发起保函查询通知,查询通知中应注明保函编号、保函金额、受益人及申请人。
6.4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 肆万元整。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新城区支行
账户号:461169937155
开户名:徐州市工程造价管理处
6.5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6.6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6.7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6.8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电梯合同备案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投标保证金利息计息日: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次日起,至中标人公告之日止。
6.9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开标时递交银行保函原件质押在徐州市镜泊西路建设大厦219房间,开具保函收据。如投标人未中标,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如投标人中标,电梯合同备案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
7.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7.1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8年 4 月 3 日至2018年 4 月 27日。
7.2本工程招标文件通过网上发售,请投标申请人在2018年 4 月 27 日9时30分前内登陆徐州市公共资源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218.3.177.168/xzhynew)下载。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18年 4 月 12 日17时前通过徐州市会员申报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 向招标人提出。
7.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 4 月 27 日9时30分。
7.4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a徐州市公共资源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www.xzggzy.com.cn/xzwebnew/)、
b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
c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
d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xzgdjt.com)。
8.资格审查办法:
本工程资格审查办法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采用合格制。
9. 评标办法:
10.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为:
(一)投标报价 40分
(二)商务响应 5分
(三)技术响应: 30分
(四)售后服务 10分
(五)安装及调试方案 10分
(六)投标人业绩 5分
10. 其他:
10.1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0.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3本公告为重发公告,原参加本工程报名的企业,如需要参加重发公告的投标,须在重发公告发布后重新网上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原公告中招标文件与本公告招标文件有不一致的,以本招标公告的招标文件为准。
11. 招标人地址:江苏省徐州市镜泊西路汉风路交叉口吉田商务广场E栋
联系人:赵建 电话:0516-80805235
12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徐州市迎宾大道新世纪装饰城o栋401室
联系人:马璇 电话:0516-833627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