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0675-170JOC010006
一、项目条件
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冷水机组(含自动清洗装置、综合水处理器)和空气源热泵机组项目资金已经落实。现邀请能提供本次比选项目货物和服务的企业参加本项目的合格供应商比选。本次比选是对申请人的资格评估,并非定货意向或承诺。只有通过比选的合格申请人才能参加下一阶段由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总承包方(以下简称总承包方)组织的招标活动。总承包方将在冷水机组(含自动清洗装置、综合水处理器)和空气源热泵机组项目的合格供应商范围内通过招标方式确定中标人。
二、代理机构
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业主方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比选事宜。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江苏省徐州市。
2、项目规模: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全长21.967km,工程冷水机组约36台、自动清洗装置约36台、综合水处理器约40台、空气源热泵机组约6台。
3、项目范围: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冷水机组(自动清洗装置、综合水处理器)和空气源热泵机组项目供应及配套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及相关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的供应;设计联络、试验、安装指导、调试、接口管理、验收、培训、质量保证等。
四、合同段划分
本次比选共分 1 个合同段。
五、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提供本次比选项目货物和服务的企业;本项目不接受非独立法人机构的申请;
2、如申请人为代理商,需具有水冷式螺杆冷水机组及空气源热泵机组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专项授权书,水冷式螺杆冷水机组及空气源热泵机组需为同一生产厂家生产,同一品牌只允许一个申请人;
3、申请人拟报产品的制造商具有水冷式螺杆冷水机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空气源热泵机组设备《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4、申请人拟报的水冷式螺杆冷水机组应通过CRAA认证或ARI认证;
5、申请人拟报的水冷式螺杆冷水机组在名义工况和规定条件下,性能系数(COP)应达到冷水机组节能评价值要求,即不应低于《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19577-2004)中规定的1级能效标准;
6、申请人拟报的空气热源泵机组的名义工况能效比应达到国家标准《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19577-2004)中规定的2级及以上水平。
7、申请人拟报的水冷式螺杆冷水机组在近5年内(2011年12月至今)须具有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人民币的已开通(含试运营)的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供货业绩(以合同及用户证明为准,且用户评价良好,业绩时间以试运营时间为准。业绩必须是拟报产品的供货业绩);
8、拟报同类产品在近5年内(2011年12月至今)无重大质量问题;
9、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
10、申请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11、申请人是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12、申请人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13、申请人比选前,必须到企业住所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或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网站地址为:http://218.94.117.252:12301/),开具本单位有效期内无行贿犯罪证明(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日期需在证明有效期内);
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比选或者未划分合同段的同一项目的比选;
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单位参与比选。
六、比选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本项目比选保证金必须从申请人基本账户汇至业主方账户或采取银行保函形式缴纳,保函开具银行为:各全国性商业银行支行及其以上的银行。如不按要求缴纳比选保证金,则视为申请人未提交比选保证金。
2、本项目比选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伍 万元整。
比选保证金汇至如下账号:
收款单位:徐州市壹号线轨道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徐州云龙支行
账 号:1106020209210213729
申请人须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截止日期至少1个工作日前到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房间号:408;联系人:刘倓;联系电话:0516-83289879)换取“比选保证金收据”。
注:换取“比选保证金收据”所需资料:1.单位授权委托书;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3.银行回单复印件或银行保函原件;4.比选文件。
七、获取比选文件及报名方法:
1、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6年 12 月 30 日至2017年 1 月 6 日。
2、报名及发售比选文件时间:2016年 12 月 30 日至2017年 1 月 6 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3、报名及发售比选文件地点:徐州市泉山区金山东路北侧徐州软件园C-11号楼1011室。
4、比选文件售价500元/份,电汇形式,售后不退。比选文件费用电汇至以下账户:
收 款 人: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
账 号:11110154740005866
5、申请人报名时需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八、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1、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于2017年 1 月 17 日 9 时 00 分前将比选申请文件递交至徐州市泉山区金山东路北侧徐州软件园C11号楼10楼1016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2、未按比选文件要求密封、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业主方不予受理。
九、其他:
1、本次比选公告发布媒体:a、徐州建设工程交易网(http://www.xzcet.com)、b、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c、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xzgdjt.com)。
十、联系方式
1、业主方地址:江苏省徐州市镜泊西路汉风路交叉口吉田商务广场E栋407。
联系人:胡工
2、代理机构地址:徐州市泉山区金山东路北侧徐州软件园C-11号楼1011室。
联系人:温乔乔 电话:0516-85699499
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 12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