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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清分中心系统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招标条件
    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清分中心系统(ACC)已经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二、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江苏省徐州市。
    2、工程规模:ACC首期建设硬件处理能力需满足20223条线的规模设计,软件处理能力按远期全线12条线规划设计,ACC远期升级只需更换或升级相应硬件即可。ACC在满足首期建设的同时,预留后建线路AFC系统的接入条件,ACC系统所提供的软件应采用模块化设计,按实现功能划分子模块,对软件升级应只需更新相应的模块插件,适合于将来的扩展。
    3、招标范围: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清分中心系统设备采购、集成及相关服务等。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开发、设备制造、出厂检验、包装、运输、保险、供货、仓储、安装督导、测试、试验、系统调试、综合联调、开通、试运行、验收、标准执行、培训、质保期服务、售后服务、接口管理、项目管理、线路接入管理、配合《徐州市轨道交通线网AFC技术规程》制定、测试、修编及完善等各个方面,确保系统按期开通、通过验收,配合招标人通过国家有关部门的审查,在质量保证期内提供维修保障服务以及招标人要求的相关技术服务。详见用户需求书。
四、合同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分个合同段。
五、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提供本次招标项目货物和服务的企业;本项目不接受非独立法人机构的投标;
    2、投标人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须具有关键设备(服务器、交换机及读写器)制造商对本项目的授权书以及设备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的书面承诺;
4、投标人近5年内(2011 11 25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完成1项中国境内(除港澳台地区)已开通的城市轨道交通完整的清分中心系统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用户证明为准,且用户评价良好,三者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时间以用户证明时间为准。如该业绩是联合体合同,则投标人必须是联合体牵头方)。业绩必须是投标人的,而不是其母公司、子公司或合作方的;
    5、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资格要求:作为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完成中国境内(除港澳台地区)已开通的城市轨道交通完整的清分中心系统业绩1项(以合同及用户证明为准,二者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6、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程师)资格要求:具备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作为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程师)完成中国境内(除港澳台地区)已开通的城市轨道交通完整的清分中心系统业绩1项(以合同及用户证明为准,二者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7、投标人拟报的同类产品(包括硬件及软件)在近5年内(2011 11 25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无重大质量问题;
    8、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
    9、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10、投标人是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11、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1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必须到企业住所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或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网站地址为:http://218.94.117.252:12301/),开具本单位有效期内无行贿犯罪证明(递交投标文件的日期需在证明有效期内);
    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或者未划分合同段的同一项目的投标;
    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单位参与投标。
六、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或银行保函。
    2、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电汇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电汇至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3、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有效期应在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内。投标申请人在办理投标保函时,应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行发起保函查询通知,查询通知中应注明保函编号、保函金额、受益人及申请人。
    4、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开标时递交银行保函原件质押在财务室,开具保函收据。如投标人未中标,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如投标人中标,合同生效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
    5、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伍拾 万元整。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新城区支行
       账户号:504069139417
       开户名:徐州市融汇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6、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7、无论任何理由,未能及时提交足额、有效的投标保证金的,均视为无效投标;
    8、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财务室退还其基本存款账户;
    9、采用银行电汇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未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生效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投标保证金利息计息日: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结束次日起,至中标公示结束之日止;
    10、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因故被暂扣的,在征得招标人书面同意后予以退还。
七、获取招标文件及投标报名方法
    1、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6 11 25 日至2016 12 6 日。
    2、招标文件售价800/份,售后不退。
    3、请投标人携带本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于2016 11 25 日至2016 12 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徐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二楼商务中心,凭本人二代身份证件及单位介绍信报名并获招标文件。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于2016 12 23 09 3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徐州市招投标交易市场管理中心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2、未按招标文件密封、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评标办法
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十、其他: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媒体:a、徐州建设工程交易网(http://www.xzcet.com)、b、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c、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xzgdjt.com)等媒体发布招标公告。
十一、联系方式
    1、招标人地址:江苏省徐州市镜泊西路汉风路交叉口吉田商务广场E407
    联系人:侯工
    2、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徐州市金山东路北侧徐州软件园C-11号楼1011室。

    联系人:温乔乔       电话:0516-85699499


 
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 11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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