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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车辆技术咨询及监造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0706-1540000NN018
一、招标条件
  徐州市壹号线轨道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的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已经苏发改设施发【2014】853号批准建设,所需资金来源由建设单位多渠道筹集解决,已落实。现对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车辆技术咨询及监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本工程车辆技术咨询及监造项目的投标。
二、招标代理机构
  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江苏省徐州市。
  2.1号线一期工程概况
  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横跨徐州市中心区,西起路窝村站,东至徐州东站,线路全长约22km,本线为右侧行车的双线线路,轨距1435mm,正线最大坡度30‰,出入段线35‰,最小竖曲线半径2000m,最小平面曲线半径正线350m、困难情况310m。全线共设车站18座、高架站1座(路窝村站)换乘站5座(人民广场站、彭城广场站、徐州火车站站、狮子山站和一号路站),平均站间距1.25km,设杏山子车辆基地1座(线网厂架修基地)和高铁站停车场1座、控制中心一处、主变电站两处、联络线两处。
  根据本线行车组织及计划,初期(2022年)配车数23列(每列6辆,共138辆)。车辆采用B型车,四动二拖,6辆编组,轴重不大于14吨,采用VVVF交流牵引传动技术,DC1500V架空接触网受电。
  本项目包括初期配属23列138辆车,以及相关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的咨询及监造服务。
徐州市轨道交通线路图
 
  3.招标范围:
  3.1此次招标为车辆的咨询,车辆的生产过程的监造,投标人负责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全部车辆(含牵引系统,下同)全过程咨询及监造(从协助完成招标文件至首列车型式试验完成,全部23列138辆车制造完成并抵达  招标人约定地点,以及质量保证期内售后服务的督促等全过程的服务)。
  3.2投标人应派遣经招标人认可的、有相关资质和丰富经验的常驻人员,协助招标人完成车辆(含牵引系统)招标文件编制及评审;协助招标人完成车辆招标,参加合同谈判(含接口谈判)、设计联络;审核厂商制订的相关设备技术规格书;参与车辆主要部件首件鉴定;协助招标人完成车辆各系统之间及车辆与外部各系统之间接口的协调与管理,并制定详细的接口管理工作流程及实施细则;编制监造大纲,负责车辆监造;协助组织技术培训;协助招标人对整车及牵引系统的国产化率进行审核;参与车辆各阶段的设计、相关设备的安装、系统联调、试运行及试运营阶段与车辆有关的技术支持与协调;组织车辆到货验收、审核运输方案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协助制定接车方案,针对带上盖物业车辆段对车辆运营、维修维保等方面的影响提出咨询意见;协助编制车辆运营及维护管理文件;负责质量保证期内售后服务的督促等全过程的服务。
  4.服务期限:自接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至项目质量保证期结束为止。
  项目质量保证期截止之日为徐州地铁1号线一期工程车辆招标项目最后一列车最终验收证书(如车辆不存在功能性缺陷,由招标人在车辆质保期结束后的规定时间内发放给车辆卖方的验收证书)签发之日。
四、投标人须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有工程咨询甲级资格证书(铁路或城市轨道交通专业)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含地铁、轻轨)监理甲级资质证书;
  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负责人须具有高级技术职称,且作为项目负责人有完成过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咨询与监造的项目业绩;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所从事专业为地铁车辆相关专业(轨道交通类车辆、机械、电气专业),有15年以上设备监理经验,作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有完成过城市轨道交通车辆监造的项目业绩;本项目总咨询工程师应为车辆(机械或电气)高级工程师,有1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且作为总咨询工程师有完成过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咨询的项目业绩;
  4.投标人近5年内(在2010年12月1日以后的)至少完成过一个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咨询和监造的项目(最终服务期限结束时间在2010年12月1日以后的);投标人母公司或子公司的业绩不作为投标人自身业绩;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与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制造厂(包括车辆牵引系统制造商)有隶属关系或利益关系的关联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6. 投标人经营状况、商业信誉和财务信用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 为本项目提供车辆及牵引系统设计、编制规程、招标代理和其他咨询服务的单位,或与该单位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相关单位均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 投标人必须到企业住所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院或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网站地址为: http://218.94.117.252:12301),开具本单位无行贿犯罪证明,本次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需在证明有效期内。
五、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中汇出至招标人账户,否则视为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10 万元整(¥  100,000.00  
  投标保证金汇至如下账号:
  收款单位:徐州市壹号线轨道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镜泊西路支行
  账    号:32001719336052501179
  投标人须在开标截止1个工作日前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上述指定账户,并于开标截止1个工作日前到徐州市壹号线轨道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财务部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开标时现场查验,否则拒收其投标文件。
  3.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90天。    
六、获取招标文件及投标报名方法
  1.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2015年  12  14  日至2016年  5 日。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媒体:a.徐州建设工程交易网(http://www.xzcet.com)、b.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xzmetro.net)。
  2.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 12 月 14 日至2016年 1 月 5 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3.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地点:南京市珠江路187号712室         
  4.招标文件售价800元/份,售后不退。
七、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八、标前答疑会
  1. 招标人不组织标前答疑会。
  2.各投标人在2015  年 12 月 18 日下午17:00前将需澄清的问题以传真、电子邮件方式或直接以书面形式(附电子文件)递交招标代理机构。
九、开标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于2016年 1月 5 日10时 0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徐州市招投标交易市场管理中心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2.未按招标文件密封、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十、联系方式
  1.招标人地址:江苏省徐州市镜泊西路汉风路交叉口吉田商务广场E栋418。
  联系人:胡工   
  电  话:0516-80805237    
  2.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
  邮  编:100055
  项目联络机构:南京技术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南京市珠江路187号7楼
  联系人:王惠来     陈思
  电  话:13951864612    13770566661
  传  真:025-57712710
  电子邮件:wanghuilai@cntic.genertec.com.cn      chensi@nanjingtech.com

   
徐州市壹号线轨道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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