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三环北路高架快速路工程、观音机场二期扩建工程投资建设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三环北路高架快速路工程、观音机场二期扩建工程已分别经 苏发改设施发[2014]853号、徐发改行政许可服务审字[2013]25号和苏发改设施发[2013]1008号 文件批准建设,现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的业主,受徐州市交通运输局和徐州市观音机场有限公司的委托对以上三个项目的投资建设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将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三环北路高架快速路工程、观音机场二期扩建工程作为一个项目进行组合招标,项目概况如下:
(1)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
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西端起点位于卧牛山西南侧的杏山子站,线路沿老徐萧公路—西三环—淮海西路—大马路—穿徐州火车站—淮海东路延长段—东三环路—和平路—珠山路,最终到达本工程终点站徐州东站站,线路全长约21km,均为地下线;全线设车站17座、其中换乘站5座,设车辆段一座、停车场一座,控制中心一处,主变电站两处;联络线两处,分别为彭城广场站与2号线相连,一号路站与4号线相连。建设地点为:徐州市。
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估算总投资约为152亿,其中土建设施、轨道以及电梯、给排水等机电设备总投资约为73亿,车辆及通信、信号等机电设备总投资约为24亿,其他费用约为55亿,另外同步建设费用约为14亿。
(2)三环北路高架快速路工程
三环北路高架快速路工程全长约10km,其中高架段长度约9.3km,地面段长度约0.7km,设置互通立交2座,地道3处,出入口9对,其中地面出入口1对,高架桥上下匝道8对,总投资约24亿元(不含回购期融资费用),建设地点为:徐州市三环北路。
(3)观音机场二期扩建工程
观音机场二期扩建工程负责建设,包括新建飞行区、航站楼及配套工程,总投资10亿元,建设地点为:徐州市观音机场。
2.2招标范围
(1)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
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的招标范围包括资本金投资和工程建设两项,具体内容如下:
资本金投资范围包括:资本金50亿元,含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的项目资本金45.1亿元,与招标人共同设立的1号线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4.9亿元。
工程建设范围包括: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的施工前期准备工程、车站和区间工程、车辆段工程、停车场工程、系统设备安装工程、人防工程、与土建相关的工程、白蚁防治工程、管线悬吊保护工程、2号线、3号线与1号线的同步建设工程等,不含土建施工A、B合同段。
(2)三环北路高架快速路工程
三环北路高架快速路工程招标范围包括投资和工程建设两项,负责项目建设全面管理责任,承担项目资金筹措,并对工程现场施工组织、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等承担管理责任,按审定的设计文件、国家技术规范和双方约定建成合格的项目工程移交给招标人。详细内容如下:
投资范围包括:项目建设内容范围内工程建设(不含征地拆迁)所需的全部资金,约24亿元。
工程建设范围包括:道路、桥梁涵洞、地道、装饰、附属工程及临时工程(不含绿化、排水、管线迁改及涉铁工程)。
(3)观音机场二期扩建工程招标范围
观音机场二期扩建工程招标范围包括投资和工程建设两项,负责项目建设全面管理责任,承担项目资金筹措,并对工程现场施工组织、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等承担管理责任,按审定的设计文件、国家技术规范和双方约定建成合格的项目工程移交给招标人。详细内容如下:
投资范围包括:项目建设内容范围内工程建设(不含征地拆迁)所需的全部资金,约10亿元。
工程建设范围:航站区、飞行区及配套附属工程等。
注:中标人在对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的总投资50亿元不减少的情况下,在投资期可调剂投入三环北路高架快速路工程及观音机场二期扩建工程。
2.3计划工期
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计划于2014年9月30日开工建设,2019年9月30日通车试运营,计划总工期为60个月。
三环北路高架快速路工程:计划于2014年9月30日开工建设,2016年3月30日竣工验收,计划总工期为18个月。
观音机场二期扩建工程:计划于2014年12月1日开工建设,2016年12月1日竣工验收,计划总工期为24个月。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投标人应当同时具备本项目的(资本金)投资和工程建设所需的人员、设备、资金、能力和信誉,并应满足下述资格条件;如果投标人不能满足其中任意一项,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而予以拒绝:
3.1.1营业执照:投标人应当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其中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90亿元。
3.1.2企业资质:投标人应当同时具备有效的房屋建筑、公路、铁路、市政公用、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类别中任意1类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和前述类别中其他2类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
3.1.3安全生产:投标人应当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投标期间未被有关部门暂扣。
3.1.4类似项目业绩:投标人应当具有1项(含)以上不少于100亿元的大型市政基础设施投资业绩和城市轨道交通线路、高架快速路工程(或高速公路工程)的施工总承包业绩,其中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总承包范围包含土建工程即可。
3.1.5财务状况: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较强的融资能力,2013年底净资产不低于300亿元;提供针对本项目的银行授信与自有资金总额不少于90亿元的证明;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并能提供经审计的近3年财务报告及其报表。
3.1.6企业信誉: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1.7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能够提供公告发布之日起企业所在地或本工程实施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
3.1.8禁止情形: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4.1投标保证金的缴纳采用银行电汇方式,并从投标人的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数天,将投标保证金汇至徐州市招投标交易市场管理中心专用帐户,并将银行电汇回单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之中。
4.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佰万元整(小写:¥5000000元)。投标人应当一次性汇出,接收单位信息如下:
开户名:徐州市招投标交易市场管理中心服务部
开户行:中国银行徐州新城区支行
账户号:553459071040
4.3投标人未能及时提交足额、有效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应否决。
4.4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开始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施工合同备案后且第一笔投资付至招标人指定账户的第二个工作日开始退还。
4.5因故被暂扣投标保证金的,应在征得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部门书面同意后予以退还。具体退还流程请参照徐州市招投标交易市场管理中心印发的《关于退还投标保证金有关事项的通知》。
五、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
投标人应于2014年8月29日至2014年9月5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418室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进行现场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的正本1套、副本5套、正本全部内容的电子版U盘1份、光盘1份。全部投标文件应于2014年9月25日9时30分前提交,地点为徐州市新城区镜泊西路建设大厦二楼开标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的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方法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的发布媒介如下:
(1)徐州建设工程交易网站(http://www.xzcet.com)
(2)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站(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3)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xzgdjt.com)
(4)江苏交通网站(http://www.jscd.gov.cn/)
九、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1)招标人: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江苏省徐州市镜泊西路汉风路交叉口吉田商务广场E栋418。
联系人:董工 电话:0516-80805235
(2)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城市轨道交通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北大街219号南楼2层。
联系人:赵工 电话:13522408264 邮箱:594882817@qq.com
本招标项目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三环北路高架快速路工程、观音机场二期扩建工程已分别经 苏发改设施发[2014]853号、徐发改行政许可服务审字[2013]25号和苏发改设施发[2013]1008号 文件批准建设,现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的业主,受徐州市交通运输局和徐州市观音机场有限公司的委托对以上三个项目的投资建设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将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三环北路高架快速路工程、观音机场二期扩建工程作为一个项目进行组合招标,项目概况如下:
(1)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
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西端起点位于卧牛山西南侧的杏山子站,线路沿老徐萧公路—西三环—淮海西路—大马路—穿徐州火车站—淮海东路延长段—东三环路—和平路—珠山路,最终到达本工程终点站徐州东站站,线路全长约21km,均为地下线;全线设车站17座、其中换乘站5座,设车辆段一座、停车场一座,控制中心一处,主变电站两处;联络线两处,分别为彭城广场站与2号线相连,一号路站与4号线相连。建设地点为:徐州市。
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估算总投资约为152亿,其中土建设施、轨道以及电梯、给排水等机电设备总投资约为73亿,车辆及通信、信号等机电设备总投资约为24亿,其他费用约为55亿,另外同步建设费用约为14亿。
(2)三环北路高架快速路工程
三环北路高架快速路工程全长约10km,其中高架段长度约9.3km,地面段长度约0.7km,设置互通立交2座,地道3处,出入口9对,其中地面出入口1对,高架桥上下匝道8对,总投资约24亿元(不含回购期融资费用),建设地点为:徐州市三环北路。
(3)观音机场二期扩建工程
观音机场二期扩建工程负责建设,包括新建飞行区、航站楼及配套工程,总投资10亿元,建设地点为:徐州市观音机场。
2.2招标范围
(1)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
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的招标范围包括资本金投资和工程建设两项,具体内容如下:
资本金投资范围包括:资本金50亿元,含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的项目资本金45.1亿元,与招标人共同设立的1号线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4.9亿元。
工程建设范围包括: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的施工前期准备工程、车站和区间工程、车辆段工程、停车场工程、系统设备安装工程、人防工程、与土建相关的工程、白蚁防治工程、管线悬吊保护工程、2号线、3号线与1号线的同步建设工程等,不含土建施工A、B合同段。
(2)三环北路高架快速路工程
三环北路高架快速路工程招标范围包括投资和工程建设两项,负责项目建设全面管理责任,承担项目资金筹措,并对工程现场施工组织、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等承担管理责任,按审定的设计文件、国家技术规范和双方约定建成合格的项目工程移交给招标人。详细内容如下:
投资范围包括:项目建设内容范围内工程建设(不含征地拆迁)所需的全部资金,约24亿元。
工程建设范围包括:道路、桥梁涵洞、地道、装饰、附属工程及临时工程(不含绿化、排水、管线迁改及涉铁工程)。
(3)观音机场二期扩建工程招标范围
观音机场二期扩建工程招标范围包括投资和工程建设两项,负责项目建设全面管理责任,承担项目资金筹措,并对工程现场施工组织、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等承担管理责任,按审定的设计文件、国家技术规范和双方约定建成合格的项目工程移交给招标人。详细内容如下:
投资范围包括:项目建设内容范围内工程建设(不含征地拆迁)所需的全部资金,约10亿元。
工程建设范围:航站区、飞行区及配套附属工程等。
注:中标人在对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的总投资50亿元不减少的情况下,在投资期可调剂投入三环北路高架快速路工程及观音机场二期扩建工程。
2.3计划工期
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计划于2014年9月30日开工建设,2019年9月30日通车试运营,计划总工期为60个月。
三环北路高架快速路工程:计划于2014年9月30日开工建设,2016年3月30日竣工验收,计划总工期为18个月。
观音机场二期扩建工程:计划于2014年12月1日开工建设,2016年12月1日竣工验收,计划总工期为24个月。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投标人应当同时具备本项目的(资本金)投资和工程建设所需的人员、设备、资金、能力和信誉,并应满足下述资格条件;如果投标人不能满足其中任意一项,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而予以拒绝:
3.1.1营业执照:投标人应当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其中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90亿元。
3.1.2企业资质:投标人应当同时具备有效的房屋建筑、公路、铁路、市政公用、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类别中任意1类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和前述类别中其他2类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
3.1.3安全生产:投标人应当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投标期间未被有关部门暂扣。
3.1.4类似项目业绩:投标人应当具有1项(含)以上不少于100亿元的大型市政基础设施投资业绩和城市轨道交通线路、高架快速路工程(或高速公路工程)的施工总承包业绩,其中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总承包范围包含土建工程即可。
3.1.5财务状况: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较强的融资能力,2013年底净资产不低于300亿元;提供针对本项目的银行授信与自有资金总额不少于90亿元的证明;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并能提供经审计的近3年财务报告及其报表。
3.1.6企业信誉: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1.7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能够提供公告发布之日起企业所在地或本工程实施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
3.1.8禁止情形: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4.1投标保证金的缴纳采用银行电汇方式,并从投标人的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数天,将投标保证金汇至徐州市招投标交易市场管理中心专用帐户,并将银行电汇回单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之中。
4.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佰万元整(小写:¥5000000元)。投标人应当一次性汇出,接收单位信息如下:
开户名:徐州市招投标交易市场管理中心服务部
开户行:中国银行徐州新城区支行
账户号:553459071040
4.3投标人未能及时提交足额、有效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应否决。
4.4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开始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施工合同备案后且第一笔投资付至招标人指定账户的第二个工作日开始退还。
4.5因故被暂扣投标保证金的,应在征得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部门书面同意后予以退还。具体退还流程请参照徐州市招投标交易市场管理中心印发的《关于退还投标保证金有关事项的通知》。
五、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
投标人应于2014年8月29日至2014年9月5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418室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进行现场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的正本1套、副本5套、正本全部内容的电子版U盘1份、光盘1份。全部投标文件应于2014年9月25日9时30分前提交,地点为徐州市新城区镜泊西路建设大厦二楼开标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的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方法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的发布媒介如下:
(1)徐州建设工程交易网站(http://www.xzcet.com)
(2)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站(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3)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xzgdjt.com)
(4)江苏交通网站(http://www.jscd.gov.cn/)
九、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1)招标人: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江苏省徐州市镜泊西路汉风路交叉口吉田商务广场E栋418。
联系人:董工 电话:0516-80805235
(2)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城市轨道交通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北大街219号南楼2层。
联系人:赵工 电话:13522408264 邮箱:594882817@qq.com
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章)
北京城市轨道交通咨询有限公司(章)
2014年8月29日
北京城市轨道交通咨询有限公司(章)
201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