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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明确轨道公司领导班子

  2012年12月27日下午,市政府召开市城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领导班子成员会议。市委组织部副部长杜庆琦主持会议。市国资委主任刘新川,市财政局副局长姚宾礼,铜山区政府常务副区长杨勇,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国资公司总经理王黎明,市新城区党工委委员、国资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李建国,市城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杜庆琦副部长宣读了《关于建立中国共产党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的通知》(徐委〔2012〕56号)、《关于李修明等同志任职的通知》(徐委组〔2012〕399号、徐委组〔2012〕400号),介绍了轨道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简历。根据市委决定,李修明同志任市城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李晓东同志任总经理、党委副书记、董事,姜岩同志任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张小件同志任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张昌伟同志任副总经理、党委委员,韩冶同志任总工程师、党委委员,杨利强同志任党委委员,姚宾礼、杨勇、王黎明、李建国同志任董事。

  轨道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李修明代表公司领导班子作了表态发言,他表示,轨道公司领导班子一定牢记市委、市政府赋予的新使命、新任务,倍加珍惜宝贵的历史性机遇,恪尽职守,团结拼搏,坚决把我市轨道交通工程打造成精品工程、平安工程、廉洁工程,向市委、市政府交出一份经得起历史检验的合格答卷,不辜负市委、市政府的信任和重托。

  市领导作重要讲话,对轨道公司领导班子提出四条要求:一要充分认识轨道交通建设的重大意义。他指出,轨道交通是支撑徐州作为淮海经济区中心城市发展的战略举措,是解决城市公共交通的必由之路。二要尽快实现公司的正常运转。依法完成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的组建、法人治理机构、薪酬体系、职责分工等工作,学习借鉴外地经验模式,在较高的水平上实现公司正常运转。三要切实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突出抓好学习调研、班子自身建设和廉洁自律。四要加快推动轨道交通建设的进程。重点抓好配合项目报批、启动试验段建设、1号线全线开工、项目融资等四项工作。

 

2024-2027年度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 下一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