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徐州市贰号线轨道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徐州市叁号线轨道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的徐州地铁2、3号线一期工程钢轨打磨服务项目,项目所需资金来源已落实。现对徐州地铁2、3号线一期工程钢轨打磨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
二、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博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江苏省徐州市。
2.工程概况:徐州地铁2号线一期工程起于客运北站,止于新城区东站,正线线路全长 23.87km,出入段线长730m,出入场线长776m。全线共设20座车站,均为地下站,最大站间距2018km,为文博园站-大龙湖站区间,最小站间距为825m,为户部山站-师大云龙校区站,平均站间距1249m;全线设置一场一段,分别为新台子河停车场,新区东车辆段,2号线正线道岔共计42组,均采用60kg/m,U75V型号钢轨,9#AT道岔,侧向允许通过速度为35km/h;正线平面最小曲线半径 350m,最大坡度 28‰。
徐州地铁3号线一期工程起于下淀站,止于创业园站,正线线路全长18.13km,出段线长1877m,入段线1828m,设站16座,全部为地下站,最大站间距2039m,为和平路站-淮塔东路站区间;最小站间距747m,为焦山村站-银山站。线路平均站间距为1190m;3号线正线道岔共计33组,均采用60kg/m,U75V型号钢轨,9#AT道岔,侧向允许通过速度为35km/h;正线平面最小曲线半径 350m,最大坡度 28‰。
3.招标范围:徐州地铁2、3号线一期工程钢轨打磨服务项目轨道正线60kg/m钢轨打磨服务。
注:招标人有权对招标范围进行调整,中标人应遵照执行。
5.计划工期:自本项目开工后9个工作日内完工。
四、项目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分为壹个标段。中标后,中标人与徐州市贰号线轨道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徐州市叁号线轨道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分别签订合同。
五、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证书有效;
3.投标人自2017年12月31日以来,至少具有2项国内城市轨道交通线路(含地铁、轻轨)钢轨打磨业绩,累计打磨里程≥80km。仅限于以投标人的名义单独签订合同的业绩,业绩以①合同、②成交通知书或业主单位委托书为准,二者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4.投标人提供的打磨车要求能够通过最小曲线半径50m的轨道线路,最小角度达到30度,运行速度在25—60km/h,投标人需提供打磨车设备技术参数证明;
5.投标人配备的钢轨打磨车操作技术人员需持有打磨车操作合格证书;
6.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
7.投标人是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8.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六、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或银行(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函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捌 万元整
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或银行保函(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开出)。
账户名称: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江苏银行徐州新城区支行
银行账号:600901880001273830030109
其他要求:1、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电汇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电汇至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
2、投标人须从企业法人基本存款帐户往完整的保证金账户汇款、开具银行保函或支付保险电子保函保费。投标人须自行核对使用的基本存款账户与诚信库中备案的基本账户是否一致,不一致请及时修改。如因不一致导致投标文件被招标人拒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有效期应在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内。投标申请人在办理投标保函时,应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行发起保函查询通知(在交易系统中使用银行电子保函的除外),查询通知中应注明保函编号、保函金额、受益人及申请人。
4、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开标时应将银行保函原件交给招标人(代理机构),由其质押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A409 房间,开具保函收据(在交易系统中使用银行电子保函的除外)。
5、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6、如采用银行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函形式按以下要求办理:
(1) 电子保函按照“一标段一保函”的原则递交。
(2) 电子保函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完成。
(3) 投标人购买保险电子保函须通过基本账户支付,投标人申请退保证金保函时,将按照原路返回至基本账户中(具体办理流程详见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金融综合服务平台网站)。
7、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投标保证金退还 :
1、以银行电汇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书面合同签订后 5 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
2、以保函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如投标人未中标,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如投标人中标,书面合同签订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 (在交易系统中使用电子投标保函的,上述要求除外)
七、获取招标文件及投标报名方法
1、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1年 1 月 15 日至2021年 1 月 21 日。
2、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 1 月 15 日至2021年 1 月 21 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4、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一套,原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带至现场购买招标文件,否则不予办理:
(1)报名申请书(格式不限,注明委托代理人手机号码、办公室电话、传真及电子邮箱);
(2)投标人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营业执照及开户许可证。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于2021年 2 月 5 日 14 时 00 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三 开标室229房间(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5号(市规划馆南侧)。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2、未获取招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a.徐州市公共资源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www.xzggzy.com.cn/xzwebnew/allweb/)、b.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c.徐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xzgdjt.com)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十一、其他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十二、招标人
地址:徐州云龙区和平大道126-9号
联系人:白霖
电话:0516-67580101
十三、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徐州市云龙区淮海文博园16号楼
联系人:任晓明
电话:0516-85743599
江苏博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 1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