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地铁2号线运营期间结构监测委外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徐州地铁2号线运营期间结构监测委外项目已被批准,招标人为徐州市贰号线轨道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资金来自建设单位多渠道筹集,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地点:江苏省徐州市
2.2 项目背景: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北起新台子河站,途径二环北路-彭城广场-江苏师范大学-淮海纪念园-七里沟-市政府,止于新区东站。全长约24km,共设车站20座,全部为地下线。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壹个标段。
2.4 招标控制价:160万元。
2.5 招标范围: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所有车站、区间、出入段线和出入场线、车辆段主要建筑物、停车场主要建筑、主变电所等的运营期结构变形监测工作。具体招标范围详见用户需求书。
注:招标人保留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对招标范围和内容进行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须遵照执行。
2.6 服务周期:三年,实际进场时间以招标人通知并完成进场开工报审手续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能够提供本次项目服务的招标的企业;
3.2 投标人具有住建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或工程测量)甲级资质或国家测绘局颁发的测绘(业务范围含工程测量)甲级资质,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3 投标人近五年(2015年7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指:单项合同金额在150万元(含)以上的城市轨道交通工后沉降监测或运营结构监测或市政工程项目监测业绩。仅限于中标人和业主单位直接签订合同的业绩。业绩以①合同、②中标通知书或业主单位委托书为准,二者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4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或测绘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至少在一项已完类似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类似项目指:单项合同金额在150万元(含)以上的城市轨道交通工后沉降监测或运营结构监测或市政工程项目监测业绩。业绩以①合同、②中标通知书或业主单位委托书为准,二者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如上述材料中未体现项目负责人,则必须另外提供业主单位出具的任职证明文件);须为投标人在职正式员工,与投标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以①劳动合同、②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在本单位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近半年社保部门出具的由投标人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须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电子专用章)为准,二者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5投标人拟选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且高级及以上职称,至少在一项已完类似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职务(类似项目指:单项合同金额在150万元(含)以上的城市轨道交通工后沉降监测或运营结构监测或市政工程项目监测业绩。业绩以①合同、②中标通知书或业主单位委托书为准,二者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如上述材料中未体现技术负责人,则必须另外提供业主单位出具的任职证明文件);从事测量或监测相关工作5年(含)以上,须为投标人在职正式员工,与投标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以①毕业证书、②劳动合同、③拟选派技术负责人在本单位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近半年社保部门出具的由投标人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须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电子专用章)为准,三者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工作年限以毕业证书的签发时间为准);且不得在其他项目中兼职。
3.6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2019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3.7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8 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0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有任何形式的分包。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4.1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或银行保函(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出)。
4.2 投标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需携带企业基本存款账户承诺书(请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至政务服务中心二楼F厅9号窗口备案(如不明确,请拨打9号窗口电话: 67019076咨询),登记完成后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
4.3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叁万元整。
开户行:江苏银行徐州新城区支行
账户号:600901880001273830022841
开户名: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4 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并递交履约担保后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投标保证金利息计息日:自招标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结束次日起,至招标公示结束之日止。
4.5 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招标有效期应在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内。
4.6 投标人在办理银行保函时,应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行发起保函查询通知,查询通知中应注明保函编号、保函金额、受益人及申请人。
4.7 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在开标时将银行保函原件质押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并开具保函收据。如投标人未中标,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如投标人中标,在签订合同并递交履约担保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
4.8 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4.9 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按要求到账的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10 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0年7月30日至2020年8月6日。
5.2 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0年7月30日至2020年8月6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工作日时间),逾期不予接受报名。
5.3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电汇形式,售后不退,备注栏注明项目编号:JSZJ-G(2020)217。招标文件费用电汇至如下账户:
收款人:江苏中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徐州淮海农商银行彭园支行
账号:3203020171010000003980
5.4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一套,原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扫描后发送至邮箱(xzzjgc_82185101@126.com),或将以下资料带至现场购买招标文件,否则不予办理:
① 营业执照;
② 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须注明联系方式及邮箱)。
注:上述潜在投标人的相关资料正在办理年审手续的或已经过有效期还未办理年审手续的,在报名时必须提交由所在地县级及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于2020年8月20日0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徐州市政务服务中心229开标室(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5号(市规划馆南侧)。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评标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1.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xzgdjt.com/)、2.中国招标投标公告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3.江苏招标投标公告服务平台(http://jszbtb.com/#/newindex)、4.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xzggzy.com.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徐州市贰号线轨道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徐萧路88号
联系人:白工 电话:0516-67580101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徐州市云龙区大龙湖街道绿地商务城LOFT领海办公室5#1908室(汉风路和昆仑大道交叉口东北角)
联 系 人:郑小璞
电 话:0516-83105531
电子邮箱:xzzjgc_82185101@126.com
2020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