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2号线、3号线一期工程劳保用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2号线、3号线一期工程劳保用品采购项目已被批准,招标人为徐州市壹号线轨道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徐州市贰号线轨道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徐州市叁号线轨道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资金来自建设单位多渠道筹集,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地点:江苏省徐州市
2.2 项目背景: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西端起点位于路窝站,沿老徐萧公路-三环西路-淮海西路-大马路-徐州火车站-淮海东路延长段-三环东路-和平路-珠山路,止于高铁徐州东站,总体呈“东-西”走向。1号线一期工程线路全长约22km,共设车站18座,其中地下站17座,高架站1座。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北起新台子河站,途径二环北路-彭城广场-江苏师范大学-淮海纪念园-七里沟-市政府,止于新区东站。全长约24km,共设车站20座,全部为地下线。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起点位于下淀站,线路途经大庆路-复兴路-淮塔东路-解放南路-北京路-长江路-黄山路-银山路,终点站为创业园站。全长约18km,共设车站15座,全部为地下站。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壹个标段。
2.4 招标控制价:251万元。
2.5 招标范围: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2号线、3号线一期工程劳保用品采购与供应,具体招标内容详见用户需求书。
注:招标人保留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对招标范围和内容进行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须遵照执行。
2.6 供货期限:收到招标人订货通知单之日起30天内完成供货并通过招标人的验收。(招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分批次到货)
2.7 质保期:自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从次日起算) 12 个月(货物依法标注有效期的,其所剩有效期不得少于总有效期的三分之二且不得小于质保期;国家有期限规定的,从其规定)为质保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能够提供本次货物采购招标的企业,本项目不接受非独立法人机构的申请;
3.2 投标人近五年(2015年4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一个单项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上劳保类销售业绩(业绩以合同或发票或中标(成交)通知书为准,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发票开具时间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发放时间为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的,而不是其母公司、子公司或合作方的;
3.3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2018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3.4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5 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有任何形式的分包。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4.1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或银行保函(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出)。
4.2 投标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无需到公共资源中心换开收据,开标时只需提交投标保证金电汇回单复印件。法人基本账户未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的,需携带开户许可证或加盖银行鲜章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原件及复印件至政务服务中心二楼F厅9号窗口备案(如不明确,请拨打9号窗口电话:0516-67019076咨询),登记完成后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
4.3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伍 万元。
开户行:江苏银行徐州新城区支行
账户号:600901880001273830016950
开户名: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4 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并递交履约担保后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投标保证金利息计息日:自招标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结束次日起,至招标公示结束之日止。
4.5 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招标有效期应在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内。
4.6 投标人在办理银行保函时,应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行发起保函查询通知,查询通知中应注明保函编号、保函金额、受益人及申请人。
4.7 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在开标时将银行保函原件质押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并开具保函收据。如投标人未中标,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如投标人中标,在签订合同并递交履约担保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
4.8 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4.9 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按要求到账的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10 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0年4月24日至2020年4月30日。
5.2 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0年4月24日至2020年4月30日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工作日时间),逾期不予接受报名。
5.3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电汇形式,售后不退,备注栏注明项目编号。招标文件费用电汇至如下账户:
收款人:江苏中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徐州淮海农商银行彭园支行
账号:3203020171010000003980
5.4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一套,原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扫描后发送至邮箱(xzzjgc_82185101@126.com),或将以下资料带至现场购买招标文件,否则不予办理:
① 营业执照及开户许可证;
②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法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身份证明书须注明联系方式及邮箱)。
注:上述潜在投标人的相关资料正在办理年审手续的或已经过有效期还未办理年审手续的,在报名时必须提交由所在地县级及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于2020年5月22日0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徐州市政务服务中心339开标室(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5号(市规划馆南侧)。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1.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xzgdjt.com/)、2.中国招标投标公告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3.江苏招标投标公告服务平台(http://jszbtb.com/#/newindex)、4.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xzggzy.com.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徐州市壹号线轨道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徐州市贰号线轨道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徐州市叁号线轨道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徐萧路88号徐州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0516-67580157
技术联系人:马工 电话:0516-67580119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徐州市云龙区大龙湖街道绿地商务城LOFT领海办公室5#1908室(汉风路和昆仑大道交叉口东北角)
联 系 人:郑小璞
电 话:0516-83105531
电子邮箱:xzzjgc_82185101@126.com
2020年 4 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