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竞价条件
徐州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普通废旧物资处置项目已经具备竞价条件。徐州地铁运营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的出售人进行公开竞价,现邀请合格的回收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价申请。
2.项目概况
2.1项目地点:江苏省徐州市。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壹个标段。
2.3处置内容及要求:本项目处置内容主要为本单位日常生产维修产出的废金属、废塑料等,详见“用户需求书”。
注:出售人保留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对竞价范围和内容进行调整的权利,成交回收商须遵照执行。
2.4合同履行:本合同有效期为3个月的单价收入类合同。
3.回收商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3.1回收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3.2回收商近5年(2019年2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一个类似处置业绩。[业绩以合同或发票或中标(成交)通知书为准],业绩必须是供应商单独中标或签订协议的;
3.3回收商是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3.4回收商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竞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参与竞价活动;
3.6回收商未被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价活动。
4.获取竞价文件及报名方法
4.1.获取竞价文件及报名时间:自本竞价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4 年 4 月 23 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4.2.回收商在获取竞价文件时需填写《报名申请书》及相关材料详见“附件:报名格式”,并以书面形式(电子邮件或现场当面递交)提交给本项目的出售联系人。若采用电子邮件(xzdt-wzb@xzdtjt.com)方式报名,请与出售联系人进行电话确认。
4.3现场报名地点: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徐萧路88号徐州地铁杏山子车辆段综合楼920室。
4.4竞价文件售价0元。
5.现场踏勘
5.1 踏勘时间: 2024 年 4 月 25 日9:30
5.2 踏勘地点:徐州地铁新台子河2号线停车场。
5.3 在现场踏勘时回收商因故不能参加,出售人不再另外组织。
5.4 回收商及其代表必须承担在现场考察过程中,由于自身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不管是否致命)、财产损失,以及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损坏或费用。出售人对回收商及其代表考察过程中的行为导致的后果不负任何责任。
5.5 在现场考察中由出售人提供的关于现场及周围环境的资料和数据,仅供回收商做标时参考。出售人对回收商由此而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概不负责。
5.6回收商回收成交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出售人提出任何索赔的要求,对此出售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与考虑。
6.响应文件递交
6.1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2024 年 4 月 26 日下午14:30,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6.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徐萧路88号徐州地铁杏山子车辆段综合楼903室。
7.计价及付款方式
7.1计价时按照处置清单内各项废旧物资的计量单位如公斤等进行计价,据实结算。
7.2当批废旧物资处置完毕后,按双方共同称重认可的重量及合同单价确定的当次结算金额于5个工作日内缴纳至出售人账户。出售人在收到当次处置的所有款项金额后将开具有效发票(税率13%)并交至回收商。在合同执行期间,若国家税率调整则现场回收时的单价按不含税价与新税率进行重新核定后,再核算单价,并以核算后的单价确定本次处置的金额。
8.响应文件的制作要求
8.1响应文件组成
响应文件的组成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8.2响应文件的签署和密封要求
1)按上述要求制作响应文件一正二副共三本,须分别装订成册;并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2)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均应采用打印或使用不能擦去的黑色或蓝色墨水书写,由回收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竞价文件要求处亲自签字或盖章,同时在要求加盖公章处加盖回收商公章;
3)响应文件须装袋密封,封口处须加盖单位公章。
8.3出售人可以拒绝未按上述要求制作的响应文件。
9.响应文件的评审及确定成交
9.1评审流程
1) 通过审查的回收商数量2家及以上,现场进行二次报价,第二次报价为最终报价,最终报价不得低于首次报价。最终报价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对回收商具有约束力。
2) 通过审查的回收商数量2家以下,出售人重新组织处置。
9.2成交人确定
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最高评标价法,评审小组按照报价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并由评审小组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回收商。如遇报价相同者,则出售人将组织进行再次报价确定列前的成交候选人。
9.3 注意事项
1)如有恶意竞标单位,其报价无效;
2)若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出售人可以按照评审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为成交回收商,也可以重新竞价;
3)出售人有权对回收商不符合要求或不合理的报价等情形实施该项目中止或终止;
4)如发现成交回收商有恶意围标情况,出售人有权取消成交回收商成交资格,并对成交回收商进行相应处罚;
10.响应文件错误的修正原则
10.1报价修正
1)响应文件中响应报价明细表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响应报价明细表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4)当物资报价中有竞价范围内的重复计项等,应减去相应重复多计的数额,修改总价;
5)未按照竞价公告已明确的物资重量报价的,应按照竞价公告的重量进行修正,修改总价;
6)未按照竞价公告要求的计量单位报价的,应按照竞价公告的单位进行修正,并相应修改该项物资单价和总价。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竞价公告经回收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回收商拒绝或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将被视为投标无效。
10.2按上述原则对报价算术性差错进行修正的,以修正后的报价作为最终评审报价。一旦成交,以修正前后较高的报价认定为成交价,但不免除成交单位在本项目竞价范围内所有应尽的义务。如不接受,视为放弃中标。
10.3对在评审时未校正出的报价算术性差错,一旦成交,将按照上述原则对该算术性差错进行修正并按修正前后较高的价格认定为成交价,但不免除成交单位在本项目竞价范围内所有应尽的义务。如不接受,视为放弃中标。
11.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回收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出售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12.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和更正
12.1评审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回收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回收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2.2评审小组要求回收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回收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回收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如回收商无法在合理时间内出具上述材料(原件)则视为放弃权利。
13.项目的终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终止竞价活动:
13.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价方式适用情形的;
13.2出现影响竞价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1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4.1回收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14.2回收商授权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的;
14.3回收商资质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者不满足竞价公告规定的资格条件的;
14.4同一回收商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响应文件的;
14.5响应报价明细表没有加盖回收商公章的;
14.6响应文件关键内容模糊、无法辨认的;
14.7响应文件有报价缺漏项的(含报价项与需求项有实质性偏离,按缺漏项处置的);
14.8回收商拒绝按本竞价公告规定的报价修正原则对其响应文件报价错误进行修正的;
14.9响应文件载明的物资回收方式、运输方法等不符合本竞价公告要求的;
14.10响应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竞价公告要求或出售人不能接受的物资交付、计量、价款结算和支付办法的;
14.11响应文件含有出售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4.12不同回收商的响应文件出现了评审小组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的;
14.13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14.14本竞价公告中已明确为响应文件被拒绝的其它情形;
14.15法律、法规和竞价公告规定的其它无效情形。
1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竞价公告具体内容刊登在徐州地铁官网(https://www.xzdtjt.com)。
16.其他
凡涉及竞价通知的澄清、修改以及该项目的成交结果(不负责解释中标或落标原因),均以徐州地铁官网(https://www.xzdtjt.com)发布的信息为准。
17.联系方式
名称:徐州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联系人:邹工
联系电话:0516-6758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