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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2、3号线一期工程运营期保险经纪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2、3号线一期工程运营期保险经纪项目已被批准,招标人为徐州市壹号线轨道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徐州市贰号线轨道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徐州市叁号线轨道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资金来自多渠道筹集,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地点:江苏省徐州市

2.2 项目背景: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线路全长21.8公里,走向为西端起于路窝站,主要沿老徐萧公路、淮海西路、淮海东路、淮海东路延长段、东三环路、和平路、珠山路走行,东端止于高铁徐州东站,共计18个车站,设杏山子车辆段1座、高铁停车场1座。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北起客运北站,途经二环北路、彭城广场、江苏师范大学、淮海纪念园、七里沟、市政府,止于新区东站。全长约24.15km,全为地下线。全线共设车站20座,车辆段1座、停车场1座。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起点位于下淀站,线路途经大庆路-复兴路-淮塔东路-解放南路-北京路-长江路-黄山路-银山路,终点站为创业园站。全长约18km,共设车站15座,全部为地下站。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壹个标段。

2.4 项目固定佣金率为13%;佣金约人民币97万/年

2.5 招标范围: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2、3号线一期工程保险经纪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风险评估、保险方案设计、投保安排、保险采购招标、风险管理及防灾防损、出险理赔、日常咨询及培训等,具体询比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用户需求书”。

注:招标人保留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对招标范围和内容进行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须遵照执行。

2.6 服务周期:二年,2021年12月1日00:00起至2023年11月30日24:00止,对服务期内发生的保险事故理赔案件应负责至案件处理完成且理赔金额到账为止,具体服务期限满足招标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3.2 投标人须具备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经纪业务许可证》。

3.3 投标人须按照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缴存保证金或者投保职业责任保险;

3.4 投标人近五年(2016年9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一个国内(不含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轨道交通工程项目保险经纪服务业绩(包括但不限于风险评估、保险设计、保险采购及合同谈判、再保险安排、投保安排、出险索赔、日常咨询及培训、风险管理等。业绩证明以合同为准,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单独中标或签订协议的;

3.5 投标人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5年及以上相关执业经验;

3.6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7 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有任何形式的分包。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4.1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银行保函(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出)。投标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无需到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换开收据,开标时只需提交投标保证金电汇回单复印件。

4.2 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投标人须办理“基本账户在线备案”,通过CA锁登录(http://221.229.211.52:8000/TPBidder/memberLogin?basicaccount=1)进入“基本账户在线备案”系统,按照系统要求提交《企业基本存款账户承诺书》完成“基本账户在线备案”(如不明确,请拨打电话:0516-67019076咨询)。投标申请人办理“基本账户在线备案”后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

4.3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贰万 元整。

开户行:江苏银行徐州新城区支行

账户号:60090188000127383-0041009

开户名: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4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并递交履约担保后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投标保证金利息计息日: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结束次日起,至中标公示结束之日止。

4.5 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有效期应在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内。

投标申请人在办理投标保函时,应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行发起保函查询通知,查询通知中应注明保函编号、保函金额、受益人及申请人。

4.6 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在开标时将银行保函原件质押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并开具保函收据。如投标人未中标,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如投标人中标,在签订合同并递交履约担保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

4.7 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4.8 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按要求到账的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9 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11012日至20211018日。

5.2 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1012日至20211018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工作日时间),逾期不予接受报名。

5.3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电汇形式,售后不退,备注栏注明项目编号:JSZJ-G(2021)150。招标文件费用电汇至如下账户:

收款人:江苏中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徐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彭园支行

账号:3203020171010000003980

5.4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一套,原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扫描后发送至邮箱(124645066@qq.com),或将以下资料带至现场购买招标文件,否则不予办理:

① 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② 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须注明项目名称、联系方式及邮箱)

 缴纳招标文件费用汇款凭证截图。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于2021112930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徐州市政务服务中心228开标室(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5号。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评标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本次招标公告在1.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2.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jszbtb.com)、3.徐州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xzdtjt.com)4.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xzggzy.com.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人:徐州市壹号线轨道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徐州市贰号线轨道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徐州市叁号线轨道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徐萧路88号

联系人:白工     电话:0516-67580101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址:徐州市云龙区大龙湖街道绿地商务城LOFT领海办公室5#1908室(汉风路和昆仑大道交叉口东北角)

人:郑小璞

   话:0516-83105531

电子邮箱:124645066@qq.com

 

2021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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