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FAS专业委外维保项目所需资金来源由建设单位多渠道筹集解决,已落实。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
二、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博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招标事宜。
三、项目概况
1. 项目地点:江苏省徐州市。
2. 项目概况:徐州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线路长约18.13km,均为地下线。设站16座(换乘站4座)。其中15座地下两层站,1座地下一层站。线路平均站间距为1.19km;最大站间距2039m,为和平大桥站-淮塔站区间;最小站间距747m,为焦山站-钱江路站。
一期工程设联络线两处,与1号线在徐州火车站站设联络线,与2号线在淮塔站设联络线。
一期工程设置银山车辆基地一处,位于线路南端,连霍高速公路以南、银山路以西的地块内,包含综合楼、运转综合楼、洗车库、运用库、检修库、轮对受电弓检测棚、食堂及公寓等单体建筑。
一期工程设置两座主变电所,其中铜山主变电所为新建,七里沟主变电所与2号线合用。控制中心利用1号线一号路站控制中心。
3. 招标范围:
3.1 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全线16座车站(含区间隧道)、1座车辆段(含段内各单体建筑)、2座主变电站(其中铜山主变电所为新建,七里沟主变电所与2号线合用)、1套中心级(地铁大厦控制中心内)FAS和气体灭火系统所属所有设备、设施的日常巡视、计划检修、临时维修、故障处理、事故抢修、台账记录、演练、试验验证、配合作业及运营公司安排的其他相关工作。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3.2 每年提供具有消防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出具的关于消防设施检测(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消火栓给水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防火分隔系统、防排烟系统、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等七大系统);电气防火检测(变配电设备、低压配电柜(箱)、低压配电线路、低压用电设备、照明装置、插座与开关、等电位联结等),钢结构防火涂料检测(防火涂料的选型、涂刷质量、涂层厚度等的消防检测)等相关消防年检项目的检测报告;并提供消防器材维保服务,包括灭火器维修、充装,正压式空气呼吸器的维修及充气服务,费用由委外单位承担。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注:1、招标人保留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对招标范围和内容进行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须遵照执行。
2、投标人在消防检测项目单独招标时,具体招标要求及内容可以参见第五章《用户需求书》。投标人所招用的消防检测单位、采用的检测方案均需经招标人同意后,方可采用。
3、每年因消防检测产生的任何问题和后果由投标人负责,并且招标人有权按照考核条款进行考核。
4.服务周期:三年(具体时间以招标人发出的正式书面通知为准)。
注:合同每年一签,招标人有权根据合同执行情况及考核情况确定是否续签合同。
四、项目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分壹个标段。
五、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单位,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2、投标人近五年(2016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指:国内城市轨道交通或火车站或高铁站或机场的消防设施维保项目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5万平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消防设施维保项目。仅限于承包人和业主单位直接签订合同的业绩。业绩以①合同、②中标通知书或业主单位委托书为准,二者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上述材料中未体现建筑面积,则必须另外提供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
3、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45周岁及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资格,3年及以上作为消防设施维护或施工项目项目经理经验。
4、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五年(2016年1月1日以来)至少在一个类似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类似项目指:国内城市轨道交通或火车站或高铁站或机场的消防设施维保项目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5万平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消防设施维保项目。业绩以①合同、②中标通知书或业主单位委托书为准,二者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上述材料中未体现项目负责人或建筑面积,则必须另外提供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
5、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维保等项目任负责人;
6、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7、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8、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0、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若为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协议。
六、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银行电子保函(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开出)或保险公司电子投标保单(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保费)。
2、 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电汇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电汇至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3、 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电子保函或者保险公司电子投标保单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请投标人通过徐州市公共资源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在线办理(网址:http://www.xzggzy.com.cn/jryd/index.html)。
4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肆万元整。
收款人: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江苏银行徐州新城区支行
开户账号:600901880001273830033217
5 、银行电子保函、保险公司电子保单的受益人(被保险人)为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银行电子保函、保险公司电子保单按照“一标段一保函(保单)”的原则。电子保函(保单)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投标申请人开具的银行电子保函或者保险公司电子投标保单的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联系电话:4001538889、0516-67019013。
6、当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变更时,请及时在相应业务系统中变更信息,保证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性。
7、 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8、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9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
七、获取招标文件及报名方法
1、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1年 4 月 21 日至2021年 4 月 27 日。
2、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 4 月 21 日至2021年 4 月 27 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3、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淮海文博园16号楼2楼代理部。
4、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5、购买招标文件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以下材料(装订成册),否则将被拒绝:
(1)报名申请书(格式不限,注明委托代理人手机号码、办公室电话、传真及电子邮箱);
(2)投标人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营业执照及开户许可证;
(4)若为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协议(格式自拟,联合体各方均需盖章)。
八、投标截止时间
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 5 月 17 日 09 时 30 分。
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资格审查办法:本项目执行资格后审。
十、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十一、其他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a、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b、江苏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jszbtb.com)、c、徐州市公共资源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www.xzggzy.com.cn.cn/xzwebnew/allweb/)、d、徐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xzgdjt.com)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十二、联系方式
1、招标人:徐州市叁号线轨道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蔡工 联系电话:0516-67580100
2、代理机构:江苏博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任晓明 联系电话:0516-85743599
2021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