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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保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保洁服务项目已启动,招标人为徐州市叁号线轨道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资金来自建设单位多渠道筹集,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江苏省徐州市。

2、项目概况: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北起下淀站,途经白云山站、徐州火车站、天桥站、和平大桥站、淮塔站、矿大文昌校区站、南三环路站、翟山站、师范大学站、玉泉河站、无名山公园站、浦江路站、焦山站、钱江路站,止于高新区南站,全线共设车站16座,车辆段一座,全长约18.3km,全为地下线,其中换乘站4座,分别为徐州火车站(与1号线换乘)、淮塔站(与2号线换乘)、和平大桥站(与5号线换乘)、玉泉河站(与6号线换乘)。

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分为贰个标段。

标段一:下淀站-南三环路站共8个站的保洁服务,拟配置保洁人员73人(含项目负责人1人)。

标段二:翟山站-高新区南站共8个站的保洁服务,拟配置保洁人员61人(含项目负责人1人)。

每个投标人可以同时参加本项目二个标段的投标与评标,但每个投标人只能获得一个标段的中标资格。如果投标人同时在两个标段中均排名第一,则推荐其为中标额度较高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在其他标段中不再推荐其为中标候选人。

4、服务期限:正式入驻之日起  年(合同每年一签,如经招标人考核不合格,招标人有权不予续签下年合同)。

四、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提供本次招标项目服务的企业;本项目不接受非独立法人机构的申请;

2、投标人自2016年11日以来至少承接过一项合同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上公共场所的保洁服务(不能体现合同总价的框架合同须提供支付证明。业绩以合同及用户证明为准,且用户评价良好,二者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的,而不是其母公司、子公司或合作方的;同一招标项目分期签订合同的,其合同金额应叠加计算。

3、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

4、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投标人是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6、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项目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单位参与投标。

五、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银行(电子)保函(必须从投标申请人基本存款账户开出)、保险电子保函。

投标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无需到公共资源中心换开收据,开标时只需提交投标保证金电汇回单复印件。

2、基本存款账户未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的,需携带企业基本存款账户承诺书原件(请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http://218.3.177.168/xzwebnew/zbcadzjms/)至政务服务中心二楼F厅9号窗口备案(如不明确,请拨打9号窗口电话:0516-67019076咨询),登记完成后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

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标段一人民币万元整;标段二人民币万元整

开户行:江苏银行徐州新城区支行

账户号:600901880001273830031766

开户名: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并递交履约担保后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投标保证金利息计息日: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结束次日起,至中标公示结束之日止。

5、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有效期应在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内。

投标申请人在办理投标保函时,应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行发起保函查询通知(在交易系统中使用银行电子保函的除外),查询通知中应注明保函编号、保函金额、受益人及申请人。

6、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在开标时将银行保函原件质押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并开具保函收据(在交易系统中使用银行电子保函的除外)。如投标人未中标,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保险经纪人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如投标人中标,在签订合同并递交履约担保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

7、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8、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按要求到账的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9、如采用银行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函形式按以下要求办理:

1)电子保函按照“一标段一保函”的原则。

2)电子保函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完成。

3)使用保险电子保函投保人申请退保时,将按照原路返回至其账户中(具体办理流程详见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金融综合服务平台网站)。

10、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六、获取招标文件及报名方法

1、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1年318日至2021年324日。

2、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318日至2021年324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3、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江苏省徐州市淮海文博园16号楼二楼代理部。

4.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人民币500元,现场购买,售后不退。

5.购买招标文件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以下材料(装订成册),否则将被拒绝:

1)报名申请书(格式不限,注明委托代理人手机号码、办公室电话、传真及电子邮箱);

2)投标人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营业执照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份留存)。

七、投标截止时间

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4120930分。

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资格审查办法:本项目执行资格后审

九、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其他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a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b、江苏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jszbtb.com)c徐州市公共资源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www.xzggzy.com.cn/xzwebnew/allweb/)、d、徐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xzgdjt.com)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十一、联系方式

    1、招标人:徐州市叁号线轨道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蔡工                       联系电话:0516-67580100 

    2、代理机构:江苏博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联系人:任晓明                   联系电话:0516-85743599

 

2021年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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